中国队走了,欧洲杯来了- [夏天的痕迹]
怪叔叔应该发音作怪署熟,读起来平平仄仄抑扬顿挫煞有韵味。去年动漫节时我挤在一堆90后小PP的身边,视线飘忽在某个清秀女孩的脸蛋某个发育早熟的少女胸脯上时,怪叔叔这个词从我头顶像只黑乌鸦,呱呱乱叫带着黑线条飞过。不得不承认我老了,青春真TMD的是个好东西,你才摸到她的胸,还想循序渐进时她已经马不停蹄的赶往下一场狂欢派对。难怪黄舒骏要唱到:我马不停蹄的忧伤马不停蹄向远方奔去。
春节回家时兴致大发,翻出压箱底的《七龙珠》,拉张小板凳坐热烘烘的火炉旁边,另一张小板凳上趴着我家打盹的祖鲁猫,看得眉飞色舞喜不自禁,仿佛又重回当年攒下早餐钱狂奔去书摊买海南摄影出版社出版一季五本的漫画书。少年人有少年人的快乐,一旦长大变要面对太多的诱惑与抉择。像伊万麦格雷格在《猜火车》开头那通话:“选择生活,选择工作,选择职业,选择家庭。选择他妈的一个大电视。选择洗衣机,汽车,雷射唱机,电动开罐机。选择健康,低卡里路,低糖。选择固定利率房贷。选择起点,选择朋友,选择运动服和皮箱。选择一套他妈的三件套西装。……选择DIY,在一个星期天早上,他妈的搞不清自己是谁。选择在沙发上看无聊透顶的节目,往口里塞垃圾食物。选择腐朽,由你精子造出取代你的自私小鬼,可以说是最无耻的事了。选择你的未来,你的生活。但我干嘛要做?我选择不要生活,我选择其他。理由呢?没有理由。只要有海洛因,还要什么理由?”当年的麦格雷格不过是个苏格兰的愣头青,如今已经跃身为好莱坞一线明星,看来他当年选择拍《猜火车》是对的了。
看过陈升与刘若英在访谈节目里面的对白,那段话令我印象深刻。陈升说,我觉得只要是一个女生,就应该有一个罗里八嗦的、或者是个讨人厌的家伙,随便,随便一个,去保护她。随便就好了——随便!只要有一个人可以去保护她。司机老王啊或者什么的都可以,随便,可是,你现在是怎么了呢?
言语中透出对奶茶的一丝关切甚至是溺爱,他希望奶茶能够幸福,别把心放在自己这个已为人夫的怪叔叔身上。过去我对陈升没什么印象,只喜欢他的一些歌,例如《把悲伤留给自己》,《别让我哭》,《50米深蓝》,那些歌名像阙诗。据说他每年都在台湾各地开一场演唱会。我突然觉得陈升这人其实还不错,有奶茶这样一个可以说是知性女子爱慕着依然固守自己的为人夫的责任。尤其是他那段话里出现了司机老王这个角色,在大陆地区就是隔壁老王的代名词,往贬义词里解释就是猥琐窥淫癖,往中性词说就是为人随便,虽古道热肠却不为人待见。
怪叔叔这词应该舶来品,原产地日本那个弹丸之地。典型的代言人便是AV片里行动猥琐对女优上下其手大腹便便秃头塌鼻的日本中年人。像电车之狼之流的名词也是跟怪叔叔划上等号的。估计日本人工作压力大,对SM之流情有独钟。
说到***就顺便说说松岛枫吧。对她好奇的朋友可以在百度或者谷歌上输入松岛枫,回车。松岛枫已于2007年7月引退日本AV界。拥有一双雪白修长美腿的松岛枫投入AV界的原因,是因为交往多年的男友,一心想投入电影圈,但苦无资金,所以只好去拍AV赚钱。成为男友执导的AV女主角。这样的爱情果然很强大。不是他男友心理变态就是在利用她,正常人谁会受得了自己的女朋友在床上与别的男人胡搞乱搞而自己却安之若素呢?
所以谢霆锋不在意张柏芝的那些***才怪,没有男人愿意戴着绿帽子被别人从背后指指戳戳。这世界每天都在变,人也不停的变。遗忘之前,感动之后。还有什么是流行不变的东西?一起哼过的歌,牵手走过的街道,磨破的白布鞋,常背的肩包,谁知道呢?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现在写火星文的小PP们,20年后终也会成为惘然的怪叔叔。

3月了。这座城市开始出现回南天。
回南天。是一种返潮的气象特征。
不知道是不是仅限于南方的城市。
从没听说北方有回南天。或许有回北天也不一定。
每天早晨出门都会看到远处雾气弥漫。
有雾的天气说明晴天将至。
周末与朋友聚会小酌。
席间从***门谈到新款两厢标致307,发觉我们关注最多的还是自己沉重肉身的生活状态。
不记得谁说过了,单身是一种生活态度,结婚是一种生存方式。
然也。而结婚的他们开始谈论离婚的细节,令我汗颜。
这不是个谈论爱情的季节,孤独的人一样可耻。
发觉时间过得真TMD的飞快。一忽悠就到了3月。
去年的3月我还在电脑前慢条斯理的看《回到明朝当王爷》呢。
如今已经跳槽将近1年。坐在13楼的窗边看风景。
很强大。
一度迷上桂香苑的拿破仑。一种美味的糕点,据说是总店在广州。
可惜南宁没开分店。有人拍胸脯要拿下代理权在南宁开分店。
期待吃白食的好日子降临。
才悟起还欠很多人的饭局。比如华华跳水田鸡,比如南铁的田螺。
好吧,趁天气没热起来,一块了结了吧。
昨晚捧着本小说居然睡着了,看来中午要保持午休。
要不每个周日都睡到自然醒,补觉补得一塌糊涂。
肥香肠洗了澡后精气神更足了,每天踱到我桌位前晃悠。
于是上班听歌,把张震岳的歌听成了《思念是一种饼》。
估计是一种黯然销魂饼吧?!

我推着购物车行进在超市里,像一头迷路了的长毛象,艰难穿过川流不息的人群,漫无目的的被成双成对的情侣,争执不休的母子,形迹可疑的小偷,擦肩而过。我是无意间闯入魔界迷宫的旅人,半兽人在贩卖烧饼,精灵族公主在收集闪亮的硬币,矮人在堆积如山的货物中来去自如,空气中飘散着好闻的榴莲味。灯火辉煌,仿佛仲夏夜的满天繁星璀璨。
在这个漫漫长夜,我决定再袭超市,收集一些食物和水。我一直猜想,超市应该是城市里会发生很多故事的地方。《超市夜未眠》里男主人公想象着超市里的时间突然静止下来,他为那些美貌的女顾客除下衣裳,用画笔勾勒最美丽的静态瞬间胴体。《史密斯夫妇》在超市里大开杀戒,子弹穿梭于新鲜水果,高档成衣间,有力的诠释了吴宇森的暴力美学。《僵尸的黎明》里幸存的人类藏匿在超市里,食物枪支,予取予夺,只是要提防嗜血食用新鲜人肉的僵尸成群结队来袭。
时间往后倒退几十年,超市没有登陆城市的时候,是一间间散落乡间城镇的小卖部,透明玻璃柜台上往往放置一两樽盛满水果硬糖的瓶瓶罐罐,人们的选择口味单一而匮乏。可一转身,一夜之间全世界排名前列的大超市商场蜂拥而来,沃尔玛,家乐福,百盛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摧枯拉朽的带来一场超市革命。只有一些家族式企业或小作坊式的小超市孤芳自赏着,试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带着甜蜜的回忆在路上郁郁独行。
人们的消费欲望在大型超市里可以尽情得到宣泄,每个钢鏰都花得铿锵做响,每张信用卡都刷得咬牙切齿高潮迭起。据说全世界的财富集中在了20%的人手里,于是,我理所当然的划归另外80%的群体,很不幸,我又属于这80%里金字塔的底层。我承认自己是个享乐主义者,拜金主义者,还仅仅是名起早贪黑的货币收藏者,而不是收藏家,一字之差,注定我的消费水平要大打折扣。
纸醉金迷宝马香车,美人醇酒锦衣玉食,这些让人眼热的字眼极大的刺激了消费的升温。这个夜晚我带着干瘪的钱包,里面塞了几张数目有限的粉红色纸钞,带着悲天悯人与资本主义奋战到底的决心,义无反顾的加入消费的大军。这样无聊的假期夜晚,在超级市场购物才是正经事。
冒着得糖尿病的危险,我收集了甜到发腻的食物:蜜糖浸泡过的马拉糕,红豆味的马蹄糕,芝麻巧克力的甜饼干,个头肥大的山东蜜枣,打折处理的果脯,我是个彻头彻尾的方糖主义者。我的愿望就是住在蒂姆。伯顿拍的《查理与巧克力工厂》里用巧克力做成的房子,每天琢磨着该啃啃桌脚,还是咬掉玫瑰色的窗户。
人们就像乱世里逃难的灾民,不要命的哄抢着打折后看起来廉价的商品,从小学到中学,每天都要自豪的反复念叨课本里“我的祖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长大以后才知道人口众多不仅意味着人多力量大,还意味着要少分一杯羹。现实逼迫我们要学会争先恐后前仆后继,就像最初时从千万大军里追逐那枚体态婀娜的卵子一样,先下手为强才是王道。
我在超市里瞎逛,希望可以碰到九又四分之三月台或者遇见像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可惜,最后当我左手提着满满的足以一个人撑过下个礼拜的食物,即使世界大战来临也能独自熬过那艰难时月的美味食物,右手拎着一台打折的吸尘器(从明天开始做个合格的宅男,打扫每寸房间,给每株即将枯萎的仙人球浇水,面朝电脑,敲出美妙的文字),在那个鼻尖上长雀斑的收银员前花掉一个月的伙食费后,迈出超市门口,像个进城朝拜的乡巴佬,惆怅的叹了口气,落荒而逃。
共1页 1










